GB/T35602—2017《绿色产品评价-涂料》国家标准,实施日期为2018年7月1日,随着日期逐渐接近,对于涂料企业和原材料供应商有哪些要求呢?
《绿色产品评价-涂料》国家标准旨在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大力发展绿色产品,促进消费模式转变,是国家生态战略和促进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一步。
“绿色化”体现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等社会公益属性类的要求,是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选择,全球绿色竞争和绿色新政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重视。
国际上对于绿色涂料产品评价标准更加科学和系统,在欧洲,除欧盟生态标签,各个欧盟国家还有各自的绿色标志,且共存。
而国内目前对于绿色概念还没有统一,绿色标准混乱,这大大降低了社会认可度,增加了消费者对于辨别绿色涂料产品的难度。
为此《绿色产品评价-涂料》国家标准对绿色产品评价指标分为产品层面的绿色指标和企业层面的绿色指标。产品层面的绿色指标可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一级指标包括资源/能源/环境/质量属性指标。企业层面的绿色指标主要以定性为主,该标准采用指标符合性评价的方法。产品同时符合产品绿色指标要求和企业绿色指标要求,才可判定为绿色产品。这标志这我国涂料产业开始向国际接轨。
对于涂料产品,标准要求产品不得有意添加苯、甲醛、卤代烃、消耗臭氧层物质、乙二醇甲醚和乙二醇乙醚的衍生物、邻苯二甲酸酯、禁用偶氮染料、烷基酚聚氧乙烯醚、多氯萘、多氯联苯、多环芳烃、长链全氟烷基化合物、短链氯化石蜡、溴系阻燃剂、三取代有机锡化合物、石棉、放射性物质等有害物质,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生产企业应持续关注国家、地区和行业明令禁用的有害物质,并不得有意添加。产品中不得有意添加致癌性、生殖细胞致突变性和生殖毒性的有害物质;产品中不得有意添加在体内验证试验中确认具有内分泌干扰的有害物质。
标准对水性建筑涂料、建筑无机粉体涂装材料、水性工业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体分涂料和无溶剂涂料的指标提出相对应的详细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标准规定,除另有规定外,水性涂料品质属性中有害物质项目均不考虑水的稀释比例,其他类型涂料品质属性中有害物质项目按产品明示的施工配比混合后测定,如稀释剂的使用量为某一范围时,按照产品施工配比规定的最大稀释比例混合后进行测定。当涂料产品适用于多种场合时,按最严格的指标要求执行。资源属性中“主要原材料”是指产品中质量分数≥5%的组分材料,水除外。
另外,此次标准详细规定了涂料中杀菌反腐剂、防霉防藻剂以及甲醛的用量。这将是各企业需要特别注意之处。以下是相关限值。
涂料中的voc也加强限制,特别是内墙哑光涂料(60°关泽≤10)的voc被限制到10g/L,重金属含量也调整到更低的限制,除钡元素≤100mg/kg外,其他均必须再20mg/kg以下。此次的标准在环境属性和品质属性均对环境更友好,符合国家环保转型的大方向。